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采购净水厂2023年起(12个月)除磷剂(聚合硫酸铁)项目招标变更公告
来源:广州宝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3-09-28 15:20:30 | 浏览次数:6989
因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现对招标文件做以下修改:
1、招标文件 第七章 合同专用条款 中的 三、供货、交货及验收:第6点:
原内容:
6、在合同期内,七间净水厂内任一间厂若因该产品质量原因导致相关职能部门检测数据出现1次粪大肠菌群数超标状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及赔偿责任。
现修改为:
在合同期内,七间净水厂内任一间厂若因该产品质量原因导致相关职能部门检测数据出现1次出水总磷超标状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及赔偿责任。
2、招标文件 第七章 合同专用条款 中的 五、质量、技术要求: 第5点:
原内容:
如因乙方产品质量导致甲方出水指标不符合《城镇净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DB 4426-2001)较严值的,乙方应无条件退换货,如甲方已使用则不退不结算,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经两次退货乙方所供货物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货物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终止乙方的供货资格并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现修改为:
5、如因乙方产品质量导致甲方出水指标不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DB 4426-2001)较严值的,乙方应无条件退换货,如甲方已使用则不退不结算,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经两次退货乙方所供货物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货物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终止乙方的供货资格并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及时间不变。
广州宝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8日